去年买了一套在建单位集资房,最迟10月底交房,在买的时候还签了一份私下合同是必须直接登记我的名字,但是卖方现在又说可不可以等五年以后再过户,真是郁闷,那之前签的合同难道不受法律保护的吗?如果卖方违返合同,我方是否可以取得赔偿。是多少?还有卖方是不是本就没有办法或任何渠道直接登记我的名字?

  • 时间:2017-12-11 09:20 编辑: 来源: 阅读:74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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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:应该是没有办法直接转成你名字的,当初建房时个人和单位集体筹钱建的是不允许买卖的,除非经过集体和全体成员同意才可以,不然就有点难办,要不就是等这种房可以补办房产证时买是最合适的,至于赔偿问题是双方都有责任的,因为这种房是不

应该是没有办法直接转成你名字的,当初建房时个人和单位集体筹钱建的是不允许买卖的,除非经过集体和全体成员同意才可以,不然就有点难办,要不就是等这种房可以补办房产证时买是最合适的,至于赔偿问题是双方都有责任的,因为这种房是不允许买卖的,不受法律保护的,就算打官司也不一定会赔偿的多,如果你担心日后出现什么问题,最好就是现在和卖家协商好,不过这种房还是不要买的为好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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