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及时过户买方有哪些风险?如何维权?

  • 时间:2017-10-31 14:33 编辑: 来源: 阅读:46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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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:[摘要]房屋属于不动产,根据我国《物权法》的规定:不动产物权的设立、变更、转让和消灭,经依法登记,发生效力;未经登记,不发生效力,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。那么,如果房子不及时过户买方会有哪些风险?逾期过户交房又该如何维权?房

[摘要]房屋属于不动产,根据我国《物权法》的规定:不动产物权的设立、变更、转让和消灭,经依法登记,发生效力;未经登记,不发生效力,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。那么,如果房子不及时过户买方会有哪些风险?逾期过户交房又该如何维权?

房屋属于不动产,根据我国《物权法》的规定:不动产物权的设立、变更、转让和消灭,经依法登记,发生效力;未经登记,不发生效力,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。因此,在房屋买卖中,即使买受人按照合同约定住进了购买的房屋,如果没有及时办理房屋过户手续,仍然会承担一定的法律风险,难以保障在购买的房屋内长期“住下来”。

一、不及时过户买方有哪些风险?

1、一房二卖

如果此时出卖人一房二卖,善意第三人也取得了房产证,那么买受人就不能再对房屋主张权利,而只能向出卖人主张退还购房款和赔偿损失。但是如果出卖人负债累累无力还款,或者携款出走下落不明,那么买受人就只剩下房、款两空了。

2、房子被查封

在买受人支付购房款,房屋产权过户前,房屋很可能因出卖人欠债,由债权人申请被法院查封,出卖人的账户也可能同时被法院冻结查封。如果出卖人欠债情况属实并且败诉,买受人同样面对房、款两空的局面。

3、因房屋涨价,卖方违约

出卖人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后,因房屋涨价反悔,要求给付买受人违约金解除合同。及时过户,则能避免这一纠纷。

4、被其他房屋共有人起诉

未经全部房屋共有人同意出卖的共有房屋,在买受人支付购房款后,房屋产权过户之前,其他房屋共有人起诉,请求法院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,或者主张优先购买权的,必然得到法院支持。此时因房屋产权尚未过户,买受人不具备善意第三人的条件,只能请求出卖人退还购房款,但是能否顺利收回,就看买受人的运气了。

二、逾期过户交房如何维权?

1、对于拖延或拒绝过户的,根据买卖合同的约定,买方可以解除合同,并要求卖家归还房款,付违约金;也可以选择继续履行合同,要求卖家协助过户,赔偿滞纳金。

2、对于拖延或拒绝交房的,根据买卖合同的约定,买方可以要求卖家交接房屋,并赔偿滞纳金或直接损失中较高的一项。

3、如果对方置之不理,你可以向法院起诉。同时,为了防止一房二卖、因卖家债务被查封等情况,最好申请查封房屋。

如果买受人以现金全款方式支付购房款,首付款的数额要尽可能少。余款在房屋产权过户之前,不可交付出卖方,也不可交付中介公司保管(中介公司负责人携款潜逃的事件屡见不鲜),最好通过房屋交易专管账户划转,或交由受委托的人在产权过户后支付给出卖人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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